莫让长租公寓成为“消费雷区”
未来的长租公寓,促成长与强监管都不能少。
因为2020年的疫情,人们的消费习惯发生了很大改变,不知不觉,长租公寓竟然成为了消费者口中的“消费雷区”。
1月28日,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发布2020年深圳市消费投诉分析报告,根据报告,长租公寓爆雷问题以成为投诉重点。2020年,深圳市消委会共收到有关长租公寓的投诉2541宗,与2019年同期的1103宗相比上涨130.37%,主要涉及问题为多家长租公寓公司疑似爆雷、退费困难、贷款问题等。其中有关深圳市蛋壳公寓管理有限公司的投诉1204宗,占长租公寓投诉的47.38%。
1月11日,上海市消保委对外发布2020年度长三角消保委联盟投诉统计分析,通过对江浙沪皖四地消保委受理投诉情况进行汇总分析,长租公寓问题成为长三角五大年度投诉热点领域之一。2020年,长三角消保委联盟共受理房屋租赁相关投诉6145件,主要涉及长租公寓经营不善倒闭或失联、非因消费者过错与平台解除合同后克扣押金、趁疫情涨租或者强制要求房东免租金等问题。
针对这些数据,中国消费者协会已做出一些工作。1月26日,中国消费者协会确定2021年全国消协组织消费维权年主题为“守护安全 畅通消费”,重点将围绕预付式消费等与长租公寓有关的消费领域热点难点问题加强法律理论研究,积极参与立法立规和标准制定;加大对违法失信行为、不良营商手法、显失公平格式条款等问题的监督力度,推进消费领域规则建设和完善;着力编写《消费教育大纲》,开展年主题宣传,促进形成社会共识;并落实投诉便利化、规范化措施,加大消费民事公益诉讼适用力度,推进集体诉讼实践。
其实就在去年12月9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在北京召开了“长租公寓经营模式消费者保护相关法律问题”专题研讨会,围绕长租公寓经营模式中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涉及的相关法律问题进行了交流研讨。
目前长租公寓经营模式中涉及多方主体,包括房东、长租公寓和租客三方,有租金贷的情况下还包含第四方金融机构,各方主体之间多个合同嵌套在一起,法律关系较为复杂,所以长租公寓在处理相关纠纷时要以整体性思维审视和考量面临的问题和困境,应注意平衡各方主体间的合法利益,同时以穿透式思维分析和研判各方法律关系本质,不被合同名称和条款表述所约束。
相关监管层也会加强商业模式的动态监管,利用信息共享机制对于经营主体市场准入、信息变更、财务状况等进行多维度联合监管,做到早发现、早处置。同时,对于当前以“互联网+”为特征的经营模式创新,要加强前瞻性的风险评估和预判,构建多方参与的系统、协调的监管体系,强化相关资金监管,防范系统性风险的发生。
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投资研究所副研究员任荣荣在人民日报撰文指出,除了对住房租赁市场的发展具有示范带动作用,是满足新生代租住品质需求的有效途径以外,长租公寓市场的发展具有重要的经济社会效益。当前行业集成了上下游众多产品及服务,产业链条较长,专业机构的服务带动了保洁、维修等一系列服务链条,提供了大量的就业机会。此外,长租公寓通过建立大数据、物联网等信息平台,有助于政府进行更加智能化的市场监管和城市治理。
任荣荣提出,作为我国未来租赁住房供给体系中增长潜力最大的部分,由于租房群体与生活理念的转变加大需求,长租公寓行业将成为我国新发展格局下的经济增长点。眼下除了完善长租行业监管体系,更要多措并举降低长租公寓运营成本,鼓励以长租公寓为基础的租住产业矩阵发展。
浙江工业大学副校长虞晓芬表示,随着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增加和长租房市场规范发展,我国长期存在的重售轻租的住房供应体系将发生变化,租赁房占比进一步提高,市场规范程度大幅度提升,租赁住房将成为居民可长期接受的住房消费方式。
未来的长租公寓,肯定是促成长与强监管并重,制度构建与制度实施并重,多方整体权衡与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并重,只有把规范挺在前面并实施落地,才能促进长租公寓行业更加持续健康的发展。


